教師曠職規定

由黃應媫著作—依教育部中部辦公室(2006、2008)函示,教師請假規則公布實施,原學.校差勤管理相關法規予以廢止,僅明示教師每日出勤時數,教師遲到由各校依實.際情形自訂實施。依表1 ...,,二十、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服務年資已滿一年者,每年應給休假七日;滿三年者,自第四學年度起,每年應給休假十四日;滿六年者,自第七學年度起,每年應給休假二十一日;滿九 ...,(六)專心服務,未違反主管機關有關兼課兼職規定。(七)按...

國中小學教師遲到應請假否則曠職論適法性之探討

由 黃應媫 著作 — 依教育部中部辦公室(2006、2008)函示,教師請假規則公布實施,原學. 校差勤管理相關法規予以廢止,僅明示教師每日出勤時數,教師遲到由各校依實. 際情形自訂實施。依表1 ...

法規內容

二十、 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服務年資已滿一年者,每年應給休假七日;滿三年者,自第四學年度起,每年應給休假十四日;滿六年者,自第七學年度起,每年應給休假二十一日;滿九 ...

法規內容

(六)專心服務,未違反主管機關有關兼課兼職規定。 (七)按時上下課,無曠課、曠職紀錄。 (八)未受任何刑事、懲戒處分及行政懲處。

教師請假規則§15

教師未依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請假而擅離職守或假期已滿仍未銷假,或請假有虛偽情事者,均以曠職論;無故缺課者,以曠課論。曠職或曠課者,應扣除其曠職或曠課日數之薪給 ...

教師請假規則

教師未依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請假而擅離職守或假期已滿仍未銷假,或請假有虛偽情事者,均以曠職論;無故缺課者,以曠課論。曠職或曠課者,應扣除其曠職或曠課日數之薪給。

法規內容

在規定出勤時間開始十分鐘後未到者為遲到,二十分鐘後未到者為曠職; 下班時間十分鐘前離開者為早退,二十分鐘前離開者為曠職;遲到、早退五次以曠職半日論。

臺南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三)全校教師曠職二次以上之人數達四分之一者。 (四)本局抽訪之校(園)未依本要點辦理且糾正後未改善者或兩個月內發現三次以上教師未到勤者。 (五)上班時間內擅 ...

【差勤請假】教師未辦妥請假程序離校,學校就可以記教師「 ...

2015年12月4日 — 仍要注意者,實務上收受曠職通知,即須提起教師申訴,否則經過了30天「曠職」即已確定,並可能影響到年終成績考核。(按﹕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規定,曠課超過 ...

高雄市立各級學校教職員出勤差假管理自治條例

2023年6月21日 — 在規定出勤時間開始十分鐘後未到者為遲到,二十分鐘未到者為曠職; 下班時間十分鐘前離開者為早退,二十分鐘前離開者為曠職。 第五條. 教師之授課及查堂 ...